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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赠与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材料?
2020-10-14 17:08
沈阳赠与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材料?
如果想将房屋赠与他人,就要办理赠与过户手续,否则房子就依旧属于原房主,后期还容易引发各种纠纷。如今的房子价值动辄上百万,如果有赠与计划还是因趁早落实,以免计划赶不上变化,产生变故,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前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,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,那沈阳赠与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材料?
沈阳赠与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材料?
由于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,所以赠予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,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:
1、赠予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,以及赠予人的婚姻状况证明(如结婚证、夫妻关系证明书、离婚、丧偶等证明,赠予人未婚的,应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)。
2、赠予财产为共同财产的,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予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,或签署同意赠予声明书。房屋过户
3、赠予财产的权利凭证,如房地产证,存款凭证,股票等。
4、赠予合同、原房地产产权证、契税收据。
5、赠予合同中,如有关于赠予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,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。
6、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。(公证处尽可能的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,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,不明之处可以咨询承办公证员,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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